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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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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最好能 «预定» 酒店或租房。最好是不要在港口或机场寻找住宿的地方。这里有找到住宿的许多方式:

  • 旅行指南
  • 在报纸或杂志中的独特介绍
  • 旅游住宿协会的目录和手册
  • 旅游展览会
  • 网络
  • EOT的办公室
  • 旅行社,等等

 

首先您应该确认这个住宿是否合法的 (您可以询问是否有ETO的水印), 它应该在您选择的地方,并且具有期望的规格和服务。


取消预订

法律规定:

«预定房间的人最终没有在预定时间内住宿或者没有住宿完所预定的时间,酒店有权收取其费用的一半作为在这段时间内房间未使用的补偿。但如果客户提前至少21天向酒店做出通知,那么他将有权不交付任何赔偿并有权收回定金。客户必须:a)遵守他预定房间的酒店或者通过第三方预定的规定,除非这与预定时的协议不符。b)要住宿至双方约定的最终时间,否则客户需要支付未住宿日子的房价的一半最为赔偿金,赔偿金是根据双方约定的过夜费用。上述规定适用于未能按照与酒店约定日期进行住宿的客人。»

 

入住和退房

您最早可以在中午以后入住房间,并且你最晚可以在中午的时候退房。如果您在这两个时间段之外到达或离开,您将会被要求多支付半天或一天的费用。法律规定:

«入住当天的费用会按照约定计入住宿费用,与客人入住时间无关。客人退房当天的费用将不计入住宿费用,但是客人要在中午12点以前退房。如果客人逗留至下午18点以前,那么客人需要支付当日房价的一半。如果客人逗留至下午18点以后,那么客人需要支付当日的总房价。如果客户拒绝,那么酒店负责人有权把该客人极其行李箱驱逐出去。»

 


                              


问题

法律规定:

«酒店在与客户进行书面,电话或者合同预定后,保留客户的房间。否则酒店有义务将客户安置在同一城市的另一家相同等级酒店,并且另一家酒店可以提供与客户有约定之酒店相同的设备和居住条件,就像与客户有约定之酒店在广告中的说明一样。在这种情况下,酒店有义务支付转移的交通费用和两家酒店房价的差价。如果酒店对上述不能保证,那么酒店有义务赔偿客户双方已约定的住宿期间的房价总额。»

 


安全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

«当客人到达酒店以后,有义务向酒店交付自己所带的贵重物品和钱,并且向酒店索要收据。否则,酒店不承担客户的任何损失。对于其它客户带到酒店的物件,如果是由于客户或陪同他的人或拜访他的人的疏忽造成物价的损坏或丢失酒店不对其承担任何负责。酒店在下列条件中也完全免责,如遇暴力,故意损坏或不可抗力(地震,火灾等)的损失。»

 

责任


在房间内您是被禁止做饭或吃饭,使用火炉,电器(剃须刀除外),洗衣服,挪动家具,在墙上钉钉子,养宠物,开音量很大的音乐或者经常开音乐而打扰到其他客人,把毛巾或者床单拿到外面,除非您和酒店之间存在与之相反的约定。

客人有义务赔偿因客人自己或拜访他的人或任何客户应该承担责任的人对酒店所造成的损失或破坏。

在您入住时,您应该提供您的详细资料,自然对服务人员也要有礼貌。

如果这些被认为不可取,店主有权在24个小时内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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